第四章

2019年12月11日Ctrl+D 收藏本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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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泰王爷柴容是大兴王朝最小的七王爷,跟皇帝一个妈的嫡亲弟弟。
    
    小顺告诉我。
    
    小顺是小王爷的心腹。贴心窝子的心腹。这也是小顺告诉我。小顺正在帮助失去记忆的小王爷了解往事。所以话说的十分详细。失去记忆的小王爷当然是少爷我。
    
    不过是前一天,我用平生的智慧糊弄住跟我说话的那位弟兄,让他相信一件事情,小王爷死而复生,而且失忆了。王府的其他人当时兵分两路。一路去请法师给诈尸的小王爷做水陆超度大会,一路去皇宫报信。法师跟御林军杀到王府的灵棚,我正跟苏公子坐在棺材盖上喝茶,相谈甚欢。
    
    跟我说话的哥们叫苏行止,字征言。约莫是小王爷的什么亲戚,王府的人跟御林军的头儿见了他全都十分恭敬。像个说话算数的。苏公子一句话抵我一万句。苏公子说小王爷可能不过是深度昏阙,现在确实是醒转复活,不是诈尸。于是所有人都相信小王爷是复活,不是诈尸。御林军回皇宫跟皇帝报喜,王府的人跪下恭喜我再生。我用j□j在j□j城楼的经典POSS跟大家挥手致意完毕。立即有十来个人殷勤地簇拥我去洗澡更衣,家丁在院子里放鞭炮贺喜外加去去晦气。
    
    于是便成了今天这种局面,我是王府失忆的小王爷。被忘掉的心腹告诉小王爷以前的种种。
    
    小顺约莫二十来岁的年纪。獐头鼠目尖嘴凹腮,一看就是个能干的精明人。腿脚麻利口齿清晰。前后有十来个人私下里自称是我的心腹,这小子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个。我也最欣赏他。因为小王爷的家史他背的最清楚。
    
    大兴王朝,从开国到今天有五代皇帝。老皇帝原本共有皇子十四个,新皇帝登基前挂掉三个,登基后挂掉四个。剩下七个封王。福宁仁康端安泰一一排序,柴容年纪最小,封了泰王。
    
    不过所有人讲的泰王爷旧事十分笼统。分明遮掩着些事情不让我晓得。回想天谴科长的那句不明不白的话。我大概猜到泰王爷柴容不是个什么好东西,所以被人给杀了。反正老子有的是时间慢慢搞清楚。当务之急还是好好琢磨一下举止行为不要露出马脚。
    
    “对了。”小顺背了一堆王朝旧史后,我忽然想起出了灵堂后就没再见过苏行止,“那位苏公子,是本王的什么人?”我自称本王的时候理所当然,十分顺嘴。
    
    小顺转转眼珠子:“苏公子么?同王爷可亲近的很。可惜王爷不记得。”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

    有句至理名言叫做知足者常乐。反过来说,不知足的人常常不快乐。
    
    照理说我马小东一个普通的温饱线青年,现在摇身变成小王爷,正是新旧社会两重天,合该翻身农奴把歌唱。但是玉皇大帝爷爷在上,老子实在是乐不起来。
    
    一转眼我在王府过了整整五天。
    
    五天来王府的生活确实好得没话说。从我早上一睁眼,只要咳嗽一声床边上立马冒出一堆人来。一个服侍我穿上衣,一个服侍我穿裤子,一个服侍我穿鞋。然后是漱口的梳头的拧毛巾把子搽脸的。末了最后一个,服侍我穿外袍。
    
    会享福的一定说,这多幸福啊。我捣着心窝子说一句,这多郁闷哪。
    
    一个大活人,天天在一堆人眼皮子底下过日子。连去茅厕蹲坑,都有个专门拿手纸的。从早上睁眼到晚上闭眼,打过几个喷嚏上过几趟厕所挖过几回鼻孔掏过几次耳朵,人家比你记得还详细,你说郁闷不郁闷。
    
    而且王府的伙食,更加让我愤怒。我原想其他物质条件贫乏点倒也算了,只要三餐质量搞的上去,我也不十分计较。谁料到皇帝听说弟弟活了,从宫里头派了个御医来给我把脉。老头子眯着眼掂着胡子一出神,我就料到他琢磨不出个好儿来。果然,半晌后御医说小王爷体内阴气未除,宜用清淡的吃食细细调养,扯过一张纸龙飞凤舞开了张单子给大厨房,妈妈的老子就吃了四天的青菜萝卜皮。
    
    终于在今天傍晚,晚饭的菜里头有一道我梦过很多回的鱼翅汤。汤盆一端上来,我的眼就直了。今生今世,我总算能知道鱼翅是个什么味儿了~~~偏偏身边围了一个夹菜的,一个盛饭的,一个盛汤的,一个拧手巾把子搽嘴的。考虑到目前形象。我很有派的拿筷子指指汤盆。盛汤的手脚麻利,我扯开肚皮,尽情地喝了一顿,算是勉强补回一点四天份的油水。
    
    抹干净油嘴我嘱咐个下人搬张椅子在回廊下欣赏暮色。泰王府的房子典型高门朱墙的豪宅。屋脊绵绵院落层层,中间游廊相连,雕花的栏柱,彩绘的飞檐。院子里头水池假山,花草芭蕉据说都大有讲究。我五天的工夫,都在主厢房跟内正厅之间来来回回,内院游廊尽头的月门,颇引人寻思。
    
    一阵小风吹过来,我环视眼前种种,莫明空虚涌上心头。这些天一到晚上,我都分外的伤感。尤其是王府的下人掌灯时分开始点蜡烛的时候。
    
    人最可悲的地方就是失去才知道珍贵,离别才了解美好。当年我窝在月租金300的破屋子里对30瓦日光灯棒耿耿于怀。现在我情愿拿泰王府半份家产换一个20瓦的黄灯泡。
    
    夜色重了,风凉了,蜡烛点起来了。我心中的烦躁越来越强烈。五天了!!我已经压抑了五天,灵魂的每一个角落都在饥渴地呐喊呼唤:让我抽一口!
    
    烟和酒是男人的永远忠贞的情人,更是我的生命。在灿烂的清晨,闲暇的时光,孤寂的夜晚,无限升腾的烟雾伴我度过每一个日子,不离不弃安慰我的灵魂。我现在恨不得抽自己二十个嘴巴,早知道这个鬼地方连烟草都没有,我情愿去美国享受六十几岁天年。至少老子可以在几千瓦的灯光下抽着正宗的哈摩斯雪茄看电视,一只手搂着我的好莱坞魔鬼身材情妇。
    
    我仰头向苍天咽咽唾沫,长叹一口气,视线延伸到游廊尽头。
    
    小顺在我身后说:“王爷,风凉露水重,回房歇了罢。”
    
    我的脑中电光一闪。电视灯泡雪茄遥不可求,小王爷至少还有样安慰。我又叹气:“长夜漫漫,孤灯冷被,寂寞很难睡着啊。”
    
    小顺何等伶俐,一口黄牙立刻在我眼皮子跟前石榴籽一样炸出来:“王爷这些天都没找人侍寝,今天晚上传一个过来?”
    
    我默不做声。片刻,小顺又伏到我的耳边:“不知王爷要传哪一个?”
    
    哪一个?乖乖,不止一个!小顺话刚说完忽然伸手煽了自己一个嘴巴:“奴才该死,忘了王爷……王爷,奴才还照老规矩,把签桶子拿来您自家选。”
    
    签桶子!古代的皇帝找妃子侍寝翻牌子,小王爷居然抽签,算是一种创新发展,我欣赏。
    
    小顺腿脚顺溜,消失眨眼工夫,搂了个竹桶子过来。里头至少有二十来根竹签,万恶的封建社会。
    
    我站在历史的高度心中感叹一声。由不得有点口干舌燥,伸手进桶子里搅一搅,镇定心神摸出一根。老天保佑,一定是个美女。小顺提着灯笼凑着个亮过来,第二签。签上还有一朵花,两个字:若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