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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会有这个想法,除了穿越题材很流行以外,很重要的一个原因,是歌浏览了几篇穿越文,发现连城的穿越文都是很轻松的,搞笑的,主人公在另一个时代都活得非常得意,而且为了不纠结于穿越这个很容易让读者失去代入感的问题,基本上第一章就让主角适应了新的生活环境。这样的文可能很好看,却显得很不真实。当然穿越文本就是不真实的,我所说的真实,是那一种氛围和感觉。

穿越文其实很不好写,一不小心就会沦入狗血和小白里头,尺度很难把握。说一句可能会得罪很多作者和读者的话,连城的整体文风,其实是偏于小白的,搞笑和咋呼的小受饱受欢迎,有时候逛其他的论坛或贴吧,稍微资深一点的读者都绕着连城文走,说雷人,狗血,没内涵,千篇一律,只适合给年纪小的读者看。我不认同这一点,其实连城有很多不受欢迎,可是文笔故事俱佳的作品,只是它们因为诸多原因被埋没了,没有被更多的读者看到。质量好的小说能受到更多的关注,是所有连城作者应该努力的事qíng,因此我虽然也曾几次向连城靠拢,但最后还是觉得自己既然是连城的一份子,就应该坚守住一方天地,努力为提高连城做出自己的努力。所以尽管可能不大符合连城大多数读者的口味,我还是坚持了一贯的风格,并且值得高兴的是,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读者喜欢。公子歌未必能成为连城最好的一个作者,但一定是与众不同,有自己风格的一个。

因此我想写一篇穿越文,依旧秉持着我所坚持的正剧风,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去,无论他本来的xing格是怎么样的,他一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不适应,即便将来得意了,发达了,但在他成长的过程当中,一定是眼泪和欢笑都有的。

《猛虎妻》是歌继《姐夫宠》之后,另一篇尝试向连城文风靠拢的文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文中的攻受的xing格,和歌原来的喜好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,会更轻松一些,欢快一些。但正剧的基本文风不会变,依旧延续歌细腻又粗俗的,古文感很浓重的偏好。

朝代的选择,选择唐朝,是因为唐朝统治者身上流着鲜卑人的血液,因此民风开放,男女关系和男男关系都十分普遍,伦理上更是百无禁忌,子娶父妻弟娶兄嫂,母女共事一夫等等,甚至于血缘之间也百无禁忌,令人咂舌。这时候的女权也达到顶峰,会有许多杰出的或者疯狂的女人出现。这样的环境会使《猛虎妻》的故事更真实。汉唐因为鲜卑血统与汉人融合,美男帅哥如云,也是一个qíngyù纠葛的年代。

夫如猛虎,无ròu不欢。猛虎妻猛虎妻,猛虎的不止是丈夫,或许也是那个女王一样的“小娇妻”。

另外关于盗文,不知道为什么,歌的文比别的连城作者盗的凶,颇有些墙里开花墙外香的意思,而且很多盗文的亲,还是很喜欢歌小说的人。在这里我要感谢这些大人们的喜爱,但是也要说一句,如果喜欢我,就请尊重我的劳动,给我支持。有时候盗文真的很叫人头疼,影响作者的更文热qíng。

因此《猛虎妻》严禁各种形式的盗文,任何论坛,贴吧,都禁止盗文!谢谢大家!

第110章 作者说,猛虎妻

这两天什么也没gān,就只写了猛虎妻,我这个从来写一步是一步的人,竟然也攒了两万多字的存稿,可能是因为沉浸进去的缘故,故事越写越顺手,越写越流畅,猛虎妻磨蹭了这么久,终于是进入正轨了,有一些段落,自己看了也觉得很jīng彩,只是不知道看到的大人会不会有同感。

猛虎妻的进展其实我自己没有觉得慢,因为有读者大人指出来,我才加快了剧qíng。猛虎妻的进展之所以慢,和我一开始的打算有关,因为我一开始打算把猛虎妻写成我最长,规格也最大的一本小说,设定的人物也很多,一个个轮番登场,因为要jiāo代的人物很多,主角的戏份就出来的晚了一点,少了一点。这和其他文不一样,因为歌曾经写过的坏男人或者控制yù,笔墨控制在了三四个主要人物身上,其他几乎没有笔墨的,那样的好处是主角的戏份多,看起来也比较舒服,读者也不会觉得进展慢,其实我的小说一直在细节和感qíng上下功夫,剧qíng进展一直很慢。猛虎妻慢的感觉之所以明显,就是配角的笔墨增加了。

猛虎妻主打的是轻松风,主角阿秀,是完全不同于以往歌笔下任何一个小受的人,他能屈能伸,撒泼打诨什么都会,贪财胆小却又敢作敢为,是一个混混和少爷的综合体。攻君也做了很大的改变,因为有大人留言说控制yù里头有时候心理描写太过了,所以猛虎妻有了很大的收敛,收敛最多的,就是小攻的感qíng。猛虎妻的李尽忠,我写过很多以他为视角,表现他心理活动的句子,最后都删掉了,尽管有些觉得很可惜,我要写一个腹黑的,看不出他心理的爱恋中的男人,他什么时候动的心,有多深的爱恋,在前期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头我都不会表现出来。相比其他的攻,他在感qíng上更生涩一点,克制一点,内敛一点,也更腹黑,是一个中国传统男人的,一个封建大家长的形象,是shòu与君子的综合体。

因为受君不如其他文的那样细腻敏感,攻也不如其他文里狂傲霸道,猛虎妻第一卷里头的爱qíng会很缠绵舒坦,一方的追逐与一方的承受更显得细水流长。又因为猛虎妻是向主流文风的一个靠拢,故事起承转合会有些烟火气,故事xing更qiáng一点,爱qíng不再是唯一元素。

猛虎妻计划是三卷,三卷的文风会有一个明显的过渡,猛虎妻会是一个开始很jīng彩,中间很感人,结尾很温qíng的故事,历经太平与战乱,正义与邪恶,富裕与贫穷,爱恨和生死。

写了这么多小说,猛虎妻是最叫我担心,花费心思也最多的一个,不知道为什么,一直怕大家不喜欢,担心参赛,担心收藏,担心点击和评论,可能越长大越输不起了,以前都不会这么qiáng烈地要橄榄枝要收藏,要这要那(评论一直在要,哈哈)。但我相信自己在成长,在连城的身为公子歌的自己也在成长,喜欢和不喜欢我的人也会越来越多,无论是谁,在哪个行业,都会成长,这是好事,很感恩,谢谢大家。

第111章 来自公子歌的真qíng告白

猛虎妻是我写的最累的一篇文了,因为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。

我自己其实挺喜欢的(可能也有自己的孩子自己疼的原因),阿秀是我写起来最愉快的一个受,李尽忠是我很欣赏的一个攻,我之所以喜欢,是我虽然从简介开始,就奔着小白炸毛风去的,可是写着写着,就还是坚持了自己,写的慢热,感qíng也不缓不急,故事虽然朝狗血靠拢了,可是里头的感qíng依然走的正剧风格,很正常,变的是表,不变的是里。我其实一开始想写的,是一个不懂得爱qíng的小受,和一个默默付出的攻,后来因为大家觉得温吞,所以改变了李尽忠的风格设定。

但是好像《猛虎妻》到目前为止写的并不成功,收到的评价不好,我一直在反省,所以把新文《霸占》开的那么早。

关于歌越来越狗血的事qíng:说实话,狗血是必然趋势了,以前我就说过很多次了,会越来越狗血的,有些语句我还故意写的很小白,诸如什么“帝王一样的气度”,什么“面容jīng致”,什么攻为了受一点小事qíng,动动嘴皮子就杀了很多人……囧,因为我看了很多编辑推荐给我的受欢迎的文章,大都是这个类型,我自己随着年龄增长,也有了狗血的气质,所以狗血也不能都怪到市场什么的因素,自己的原因也很多……狗血其实没有什么不好,会更好看,满足大家看文的yù望。也满足我的恶趣味。

我做的这些改变,从《坏男人》一路跟过来的大人看了可能会觉得失望,写《坏男人》的时候我心无旁骛,就想写自己想写的,收到的评价也非常好,我也很高兴。但是一个作者写文章,不是只靠评价,也要看欢迎度和利益(好吧我就是个俗人),这一点我一直不如别人,心里头也很不甘心。从《坏男人》开始,我就开始尝试改变了。不过我的语言和内容,其实一直都没有变,里头的qíng怀也没有变,(窘,允许我用qíng怀这个词吧)变的只是人物设定,这也是我的文为什么一看就能看出是我写的原因,味道是一样的。都有个人印记,我觉得就凭这一点,喜欢公子歌的大人也可以放一半的心。

我个人非常爱看评论,整天拿着手机把所有文的评论都刷新一遍,一天每个文至少十次二十次,已经成了一种手机综合症,拿起来手机就想看,早晨醒来第一眼就是看有没有多出什么评论,有没有上榜,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看,看自己的文,然后研究研究为什么那些火的文那么受欢迎,自己该怎么改进,而且不只是连城的评论,其他论坛或者贴吧的评论我也会去看,读者评论的好,我就很高兴,心里头沾沾自喜,读者评论的不好,我就很忐忑,回复的少是因为,夸奖我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,只能说谢谢,可是又觉得说谢谢分量太轻,不足以表达我的感谢,可是像别的作者那样卖萌“抱一个”“亲一个”或什么的,我又有点不好意思(囧);对文章指出不足的那些评论,我有时候又觉得伤心,有时候从自己身上找原因,哦,这个应该改进,那个应该注意。有时候又从读者身上找原因,这个是其实是这样的,我写的有点隐晦,或者说大人不要急,后头会有jiāo代――――每个批评的评论我都胆战心惊,那种看到后心里一沉的感觉很为买哦很难形容,就怕自己太差劲对不起人,何况我又一向自负矫qíng来着。这也是为什么我差评恢复的比较多(是替自己辩解找理由啦…),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。

不管怎么样,我在这里都要说,我很珍惜每一个给我评论的大人,不管是好的坏的,不管我回复或者没回复,我都看过很多遍,像是潜水党。我记得有一天我闲来无事,把所有文的评论一条一条看了一遍,心里头非常感慨,那一种感觉很难形容,我觉得写一个文是由那么多人陪着一起走完的,是一件很得意很幸福的事。我相信所有的作者都是这样想的,每个作者写文一定都倾注了自己的心血。我以前清高矫qíng,很不屑那些小白文,觉得没什么营养,可是后来知道,无论文章是什么样,写的人都是抱着很真诚的心在写的,尽管可能因为自己的功力不够写的狗血或者稚嫩了,可是已经尽了自己最大努力。谁不想写的好看呢,谁不想自己很受欢迎呢,谁愿意写的差叫喜欢自己的读者抱怨失望呢?我写的小说,自己满意的很少,回头看都有些惨不忍睹的地方,包括《坏男人》,可是每一部小说我都写的自己很伤心过,也流过眼泪,因为我写的时候,真的是沉浸其中,尽了自己最大的感qíng。前几天我看自己写的第一篇文《第一公子》,那篇文我一开始其实是奔着色qíng小白去的,自己一直不忍心看,觉得窘。可是我上次看到,发现有些段落我写的很不赖,因为能看出我第一次写文的那种感觉,配角的戏份写的很感人,比《姐夫宠》要qiáng。所以我觉得,哦,最坏也就那样了,自己还是有点本事的,不管将来自己怎么堕落,文笔也不至于对不起读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