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部分

2019年11月4日Ctrl+D 收藏本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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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博和甜菜,一个26岁,一个25岁,都还挺年轻。

两个人穿得干干净净,但古拙素淡得不像是过春节,我问他们大过年的怎么不换身新衣服,甜菜说,这已经是新的了。她撩起棉袍的脚襟,给我看了看里面的补丁,小声和我说:现在反过来穿,不就是新的了吗?

当时在座的有几个略微浮躁的客人,我怕这块补丁成为话题,然后不小心伤到他们的自尊,于是就没继续开口再问什么。

我问他们讨了一小酒碗儿粥,尝了一口,味道还不错,想起白天那一幕,捧着酒碗儿忍不住哈哈笑了好一会儿。

(二)

我们第三次见面依然是在小屋。

这次王博背了一把磕掉漆的木吉他,他笑呵呵对我说:大冰哥,你人很好,我们唱首歌给你听吧。

我没想到他会弹唱,但很受用他这种说话的方式——这是大部分人8岁以前都能熟练掌握的一种说话方式,也是大部分人18岁以后腼腆谨慎得不敢去使用的一种语言。

我很开心地撵走了半屋子不相干的客人,关上门,给他们营造一个安静唱歌的氛围。

几个相熟的客人在外面拍门板:掌柜的,掌柜的,我手机还在里面呢……

我说:我听完了歌再放你们进来。

他们隔着门缝喊:我们也想听……

啊呸,要听隔着门缝听,没听见人家说是主要唱给我听的吗。

王博给我唱了一首《秋千》:

我曾乘着秋千的飞船,唱着歌,把太阳追赶

飞呀飞,总又飞回原地,我总怨自己的腿短

我跳下来时已经天黑,好长的夜啊,足有十年

当我又一次找到了秋千,已经变成了黑发青年

早晨仍像露水般好看,彩色的歌儿仍在飞旋

孩子们大胆地张开双手,去梳理太阳金红的光线

我多想把你高高举起,永远脱离不平的地面

永远高于黄昏,高于黑暗

永远生活在美丽的白天

……

先是歌词,后是曲调,一小节接一小节的,连珠弹一样击中我,好听得简直要把人听傻了。

王博一边埋着头弹下一首歌的solo,一边说:曲子是我写的,词不是,词是顾城的一首诗。

我读诗这么多年,居然漏读了顾城的这首《秋千》,但万幸之前没读过,不然怎么体会这一刻的欣喜。我有几个不好的习惯,比如醉酒了爱爬上桌子背《正气歌》,尿急了爱咬指甲,比如很开心的时候会挓挲开双臂手舞足蹈。我想我应该表现得很开心,因为王博抬头看看我,很认真地说:你冷静一点儿好不好,不然怎么听得懂我接下来要唱的歌。

这么多年,这条街从没一个歌手敢这么和我说话,他皱着眉头看着我,我们之间没有年龄长幼、职业属性、江湖地位之分……这种感觉舒服得要命。

我想我遇见了同类,我必须要和他们成为朋友。

真的,太喜欢他们这种没大没小的劲儿了,特别解渴的那种。

半年后,我邀请王博加入了游牧民谣,随我们一起全国巡演。

他只参加了成都大象酒吧和深圳两场,巡演人多,歌手们都希望早点上场,唯独他不急不躁,我安排他最后上台,他完全没有意见。一般民谣现场演出的尾声是最嘈杂的,台下有人离开,有人醉酒了乱喊,压轴歌手往往压力很大,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,看不出他有半点儿浮躁,自自然然的沉静。

以己度人,我是自愧不如的。

王博其实很懂礼貌,边界感很强的那种,不论他和哪一拨人在一起,都好像永远是置身事外的。我有时候不禁会想,这个男生有过怎样的过往,怎么会永远给人这么沉静的感觉……

当时许多朋友都很欣赏他的自然和沉静,菜刀那时还在小屋当义工,他们后来成为很好的朋友,结伴一起去珠三角和澳门巡演,同吃同住,路途中一起卖唱。

菜刀说:我喜欢王博的原因很简单,他有股不卑不亢的劲儿,他才是真的有个性。

和王博甜菜越是相处,我越是啧啧称奇。

这两个人似乎没有为凡尘俗务伤脑筋的时候,晃晃荡荡地活着,孩子一样过着家家。他们类似于美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嬉皮,浪荡天涯游戏人生,把物质欲望抑制在极低的平面。

我从没见过他们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模样,在这点上,他们和他们的同龄人不同。

甜菜一天到晚傻乐傻乐的,一副缺心眼子的样子。

有一天,她捧着一把小尤克里里坐在小屋里,非要给我唱她写的歌:

包子没有眼睛没有嘴巴

包子有许多的好兄弟

肉包素包叉烧包

包子包子包子包子

包子长得白白又胖胖

包子脸皮厚但没心脏

坟包急救包脑袋上的包……

我境界低,听不懂她要表达的意思,所以摸着下巴不敢说话。

旁边的王博也不说话,但眼中分明是浓浓的赞许。

看得出,他无比爱她。

我看着他俩,于是那会儿也无比地爱他俩。

我对这两个孩子充满了好感,于是有一个时期,把大冰的小屋丽江舵扔给了他们,请他们来做守店义工。

有资格来做小屋守店义工的人不多。

在小喵王继阳、流浪歌手老谢、新西兰小S等等之前,小屋历史上还曾有过十几位掌柜。

小川是靠两肋插刀的义气,雪梨靠的是她小龙女一般冷艳孤绝的不食人间烟火之气,乔靠的是他30年白衣飘飘的诗人气,李锐靠的是守株待兔的憨气。菜刀是九死一生横穿罗布泊后才敢来报名的,靠的是他的勇气。小生蚝是从600个报名者中一路甄选出来的问题少年,靠的是运气。

王博和甜菜靠的是什么?

现在想想,他们是最特殊的,靠的仅仅是我们对他们的好奇。

当年有资格成为小屋常客的人也不多,我说的常客,是指喝酒不用掏钱的朋友们。

多年前开业之初,我定下一个规矩:投缘者开怀畅饮分文不取,非我族类杯酒千金不得,于是,小屋丽江舵便有了长达6年的免单期。

那时房租便宜,赔得起。

那时候我还年轻,读古龙读坏了脑子,仗着手头还有几锭银子,故意不好好做生意。最严重的时期,江湖传言大冰的小屋是不收钱的,一帮又一帮的蹭酒客趋之若鹜,来了就装诗人装浪子,喝完了还顺走两瓶。整得我每天一看见客人进门,就察言观色迅速判断是否要撵人。

义工中把我这点儿毛病学到家的是菜刀,他看店初期那会儿都不叫撵客人了,简直是在面试客人,一言不合立马“对不起,我们打烊了”。小生蚝学得也很到家,他怕赔得太厉害,问谁都收酒钱,但不论人家喝多少只是一句:你看着给。

还真有不要脸喝完一打啤酒只给5块钱的……

我有时也心疼钱,但轮到自己回去看店的时候,又屡屡积习难改。

我和历任义工讲,赔钱不怕,只要来玩儿的人是有趣的、是好玩儿的、是值得请酒的就好。

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王博和甜菜,他们在小屋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是歌手扎堆,诗人成群。尤其神奇的是那个时期竟然没往外赔酒钱……后来才知道,这两个大孩子为了不赔我的酒钱,和每一个来玩儿的人说:你去别家酒吧买酒,坐我们家喝就行,我们给你唱歌听……

这么聪明的主意我咋就没想出来?

(三)

小屋开山立柜多年,当下的古城众火塘里,也算是数得着的元老。

曾经有人说小屋是最纯粹的民谣火塘,是一面旗,或许吧,褒许之词谁不愿听,但实在没必要非把自己塑造得多么清癯飘逸。实话实说,我跌进了中年后生活压力越来越大,散去的千金未见复来,早已慢慢淡却了当初的孟尝心。丽江的游客一年比一年蜂拥熙攘,五一街快变成第二条酒吧街了,散人浪子少了,猎奇的跟团游客多了,小屋也许还会艰难维系上几年,三年?五年?难说。大家希望我的小屋当丽江的活化石,我未尝不想,奈何房租水电酒水庸俗的客人……凡尘俗务林林总总,再三逼人。

小屋的义工也越来越难招了,不是报名的人少,而是真正契合这个地方的年轻人越来越难找。

2013年除夕,我回小屋守岁,就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写了首诗:

十年滇北复山东,来时雾霾去时风,

知交老友半零落,江湖少年不峥嵘。

忽忆昔年火塘夜,大冰小屋初筑成,

时无俗人论俗务,偶有游侠撒酒疯。

倥偬数载倥偬过,何日始兮何日终,

今夕又是一岁尽,新酿青梅为谁盛?

我想我是个有怀旧病的人吧,是哦,所以怀念王博和甜菜看店时的氛围:时无俗人论俗务,偶有游侠撒酒疯。

王博和甜菜不在小屋当义工后,有段时间在五一公社打工。

王博当驻场歌手,甜菜当服务员。白天不忙的时候,她摆个摊在门前卖手工肥皂。

我每回路过,她都冲我吼:大冰哥,晚上来找我玩儿啊。

这语气配上她一副民国不良少女的打扮,颇能引路人遐想……

我心理素质不是太好,每每一边敷衍地应承两声一边加快脚步逃离五一公社,游客们投射来的惊异目光纷纷落在我背上。

五一公社是我和丽江鼓王大松当年合开的一家院落酒吧,号称五一街最大。不到一年就倒闭了,接手的人没改招牌字号,但把我画在墙壁上的画儿全给抹掉了。酒吧转让前,我住在二楼的耳房里,江湖传言那间屋子里曾经吊死过人,一般这种房子都比较旺财,谁做生意谁发财,但或许我例外。

话说,吊死的人估计被超度得很到位,我住了那么久都没被魇住过。

大松胆子小,不肯在酒吧里过夜,每天打烊后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拎着手电晃来晃去。那时候,一个叫亚历山大的法国佬租了公社的一角卖西式点心,我习惯半夜摸着黑去偷上一块苹果派吃。有一回在作案过程中,忽然很想从冰箱里拿瓶风花雪月喝,就随手把点心往吧台面儿上一放,等转身回来,连盘子带苹果派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前后不过五六秒钟的事儿,当时已是凌晨4点左右,不可能有人无聊到专门候在那儿搞恶作剧。

如果是猫叼走的,那这得是多牛×的猫,猫会端走一只8寸的盘子?

当时门已经反锁,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,我琢磨着既来之则安之,于是一边喝风花雪月一边静候下文。一直等到吃早饭的辰光,也没再发生什么,反把自己困成了马。

算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吧,走江湖的人,这种事不算稀奇。

我有一天逗甜菜,很神秘地把过程说了一遍。

她一脸羡慕不已的表情看着我,说:哎呀,真有意思……

我仔细看看她的脸,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,我奇怪道:你是个娘们儿吗你?你怎么不害怕你?

她捧着脸说:如果我是你,我那天就再拿一块苹果派,重复一遍那个动作,然后猛回头……肯吃苹果派的鬼肯定不爱吃人肉!

对啊,这么聪明的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出来?

甜菜那天送了我二十块她自己做的手工皂。

她很细心地在一张纸上写上每一块的药效,什么颜色的是美白的,什么颜色是专治脚气的。我一直用到今年都没用完,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带上两块。那张纸早就找不到了,每次用之前都要费尽脑筋琢磨半天,生怕用错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