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夜来 · 2

2019年10月2日Ctrl+D 收藏本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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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弟,你方才为什么停下来?”跟随主人离开后,侍卫中的一个忽地压低了声音,“皇子没有令我们撤回之前,你为什么不立刻冲上楼去抓人?”

“你呢?你不是也没冲进去?”同伴反问。

“不瞒你说,其实是因为……”侍卫蹙眉,压低了声音,“因为我方才忽地感觉到了楼上帘幕后有一股杀气!”

他的同伴微微一震:“你、你也感觉到了?”

“是的。”侍卫倒吸了一口冷气,失魂落魄地喃喃,“那股杀气之强烈,即便是在都铎大统领身上我都未曾感受到过!楼上肯定有高手。”

“是啊,幸亏城主及时让我们住手,否则,只怕今夜会闹出一场大事来!”

 

待楼下所有人都离开后,春菀才松了一口气。

她转身上楼,只听得小姐在里面曼声唱着:“……阴晴无定,霎时潇潇飒飒倾盆盎……幸君家宝舟附往,顿教奴如承宠贶。纵无端邂逅,怎敢相忘?……”

那是《断桥》里“游湖借伞”那一出吧?

那个自中州传来的白蛇的故事她耳熟能详。“游湖借伞”、“取伞订盟”、“酒变”、“盗仙草”、“水漫金山”、“扣金钵”、“奉旨拜塔”、“断桥”……这些都不知道被小姐唱了多少遍了,连丫环都已经听得烂熟。

春菀叹了口气,有些无可奈何:坊里都说了多少遍了,禁止再唱中州的曲子,连傅寿姑娘都已不敢再犯规矩,可小姐却总是不听。

她走到帘外,还没拉开门,房内歌声忽地歇止,传出了一个慵懒的声音,阻止了她的入内:“春菀,那些人都走了吧?我刚沐浴完,你先下去准备一下睡前喝的药。”

“是。”春菀在门外应了一声,转身退下。然而,在退下前,她眼尖地瞥见了帘幕后一个影影绰绰的东西,猛然一惊,几乎失声叫出来。

那是一双穿着靴子的男人的脚,正站在门后!

她嘴巴张了张,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,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,然后默不作声地退了下去,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——小姐一向是个我行我素的人,不为任何人左右,自己作为一个下人自当三缄其口。然而,深夜擅自留宿一个男人,若是被远在海外的白帅知道了,那……

她满怀疑虑,独自走下了楼梯。

“好了,哥,你也出来吧,”听侍女的脚步一路下了楼,房内女子懒懒地对门后站着的胖子道,“那群家伙已经走了,不用那么紧张,没事不要吓到别人。”

“切!”站在门口的人终于收起了眼里的杀意,啐了一口,转身进去,“那群龟孙子!如果刚才真敢上楼踏入这里一步,老子一定要他们一辈子都找不了别的女人!”

女子笑了一声,也不理睬他,重新曼声开始唱:“适才扫墓灵隐去,归来风雨忽迷离。此时哪有闲情意,柳下避雨怎相宜?……”

她口里随意地唱着,身上披了一袭淡紫色罗衫,上面印着精美的折枝梅纹样,然而袖子却长长拖在地上,长达三丈。这是中州戏剧舞曲里常用的水袖,柔软飘忽,全凭舞者的功力才能收放自如。唱着唱着,身形随之一转,水袖旋舞收放,登时如云绽开。

水袖是舞中极难的一种,讲求的是指、腕、肘、肩四者的协调和统一,越长的水袖越难以舞好,而她随意挥洒,居然轻如无物。时而如流水过眼,时而似白云绕体,时而又像一条笔直的白练垂落,一时间室内似有白云萦绕,雪鹤回翔。

这样绝世的歌舞,正是方才楼下王孙公子们横施暴虐也未能求得一见的。然而,此刻唯一的观众却是连连摇头,大煞风景地打断了她:“好了好了,别跳了!看得我眼晕。”

女子哧地笑了一声,手腕一抖,三丈长的水袖如同白虹掠过,倏地被她收回了掌心。她绕到屏风后,脱了外面的舞衣,换了一件白绫刻丝雪鹤明月的衫子走了出来,头上松松绾了一个雾影髻,斜插一支疏梅银簪,摇曳生光,与眸色交相辉映。

那便是叶城乃至云荒最负盛名的美人——殷夜来。

在世人的印象里,她是出了名的孤高自赏、难以相处,有冰山美人之称。然而谁都没料到她居然是一个慵懒洒脱,甚至略带几分孩子气的女子。因为刚沐浴完,脸上脂粉不施,显得有点苍白,嘴里叼着一枚嫣红的樱桃,坐下来微微蜷起身子缩在榻上,仿佛是一只纯白色的慵懒的猫。

“我方才跳得好不好?”她抬起眼睛,问案几对面的胖子。

“都忘了去年你跳的是什么了。”九爷挠了挠头,“也是眼晕。”

“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,不知滋味!”殷夜来笑了一声,叼着樱桃,含糊不清地喃喃,“刚才那个是玄王的二皇子,幸亏有慕容公子帮忙调停,来日还得好好谢谢他。”

九爷面露不屑之色:“慕容隽那个家伙口蜜腹剑,见风转舵,也不是什么好人。”

“哦?”殷夜来笑笑,“为什么我认识的每个男人,似乎都得不到你的一句夸奖?”

九爷冷笑:“你在这个风尘之地,又能认识什么好男人?无论慕容隽还是白墨宸,哪个是好东西来着?”

殷夜来脸上笑容微微一滞,自顾自将樱桃梗子噙了,不说话。

九爷四顾,打量了一下这个非花阁——大概是闲着无聊,时日漫长,夜来特别喜欢折腾居所。这些年,每次来,她住的地方都会来个天翻地覆的大变样。和青楼一贯的旖旎华丽不同,这阁里陈设素雅高华,以白为底色,朱、紫、黑为穿插,一眼看去只觉得清朗开阔,壁上贴着一丈宽的素纸,上面题着一首新写的诗,墨迹纵横、铁划银钩,分明是男人的手笔。落款是“重阳风雨夕寄远,赠夜来补壁。宸”。整个房间陈设隐隐有几分林下旷然之风,完全不像一个青楼花魁的居所。

九爷歪着头蹙眉看了半天,也没认出上面的行草是些什么字。

“得,在这种地方混了几年,果然是脱胎换骨了,”他摇着头,“你以前可是个皮粗肉厚、空有一身蛮力的丫头片子,哪里会这些文绉绉的东西?”

“这些歌啊舞啊诗词啊的,其实也简单,就算从十七岁才开始学,也不算晚。”殷夜来闲闲说了一句,岔开了话题,“真是奇怪,这几天我总觉得有点心惊肉跳,好像有人在暗中盯着我一般。”她瞄了一眼窗外,“方才在沐浴的时候,我几乎就觉得有人在偷看了——却不料是你从窗口跳了进来。”

“呵呵,吓了一跳吧?”九爷横里一躺,压得海南沉香木榻吱呀一声响,“不过我严肃声明:方才我可没有偷看你洗澡!——连你小时候光屁股的模样都看过了,老子还用得着偷窥吗?”

从来没有人敢和天下第一的美人如此说话,然而殷夜来却不以为忤,笑了一声,“好吧,那看来是我多心了——这几天不知为什么眼皮老跳,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,结果却是来了你这个混世魔王。”

“怎么,不欢迎我啊?”九爷和殷夜来隔着一个小案同榻而坐,“不过你也吓了我一跳:玄凛这般难缠的角色,难道你每天都会碰到几个?”

殷夜来微微一笑:“我在这一行混了都快十年了,这点风波怎能吓到我?”

“也是。你也算是青楼的领袖人物了。”九爷挠了挠头,“不过你的心气那般高,眼里不揉一粒沙子——虽然有本事有后台,但这般托大,少不得会招人嫉恨。”

“不遭人嫉是庸才。你们男人哪,总是喜欢那些难以得到的女子。”殷夜来不以为然,“而且,我也不必怕那些家伙,是不是?”

“啧啧,还真的是不一样了……”九爷摇头,“小丫头长大成女人啰!”

“是啊,就如你长成大胖子一样,都无可挽回了,”殷夜来大笑起来,倒了一杯酒给他,“又是一年不见——怎么,今天想到要过来看我?”

九爷喝了一口,随口回答:“来叶城观潮的,顺路看看你。”

“别假撇清了!”听到这样的回答,她忍不住笑了起来,“方才你前脚进来,傅寿的丫环后脚就到了,把你的糗事一五一十对我全说了——哎呀呀,真有意思!堂堂空桑剑圣清欢,居然被一群流氓追得落荒而逃。此事若是传了出去,云荒游侠们还不笑掉了大牙?”

“清欢”二字一出,惹得那个胖子翻了翻白眼:“叫九爷!”

人生有味是清欢。空桑剑圣清欢,是云荒上所有学剑之人心里的一个传奇,无不将其视为武道之圣者、剑中之逸仙。自从先代剑圣兰缬去世后,他继任了剑圣的位置,虽然大肆扩张剑圣一门,本人却一直低调神秘,难免令人遐想。加上他的名字如此佼佼出尘,在世人心中,这位当世的剑圣定然是个飘逸英俊、剑胆琴心的年轻剑客,玉树临风的美男子。

然而此刻,榻上的胖子只翻了个身,整个木榻便沉了一沉。

清欢舒舒服服地躺着,在肚子上放上了一杯酒,眯起眼睛猛地一拍,肚子上的肥肉应声一弹,那杯酒倏地飞起,居然准确无误地落到了嘴里!

看他这一手越发熟练的“绝技”,殷夜来忍不住苦笑。

清欢叼了那盏酒,仰头一下倒入口中,不屑一顾地回答:“哼!我才不是逃,只是懒得让这些家伙脏了我的剑而已——身为剑圣,去和一群流氓无赖斗殴难道就很有面子了?”

“流氓无赖?”殷夜来毫不客气地揭穿了他,“我怎么听说这次来找碴儿的人里,带头那个居然还算你门下的挂名弟子呢,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,居然连祖师爷都认不出!”

“傅寿说的吧?”清欢“嘀咕”了一声,有些尴尬,“女人还真是天生多嘴。”

“唉,她也是担心你。”殷夜来叹气,“她又不知道你有这样大的本事,蒙在鼓里,还在为你得罪了慕容家大公子而忧心忡忡呢——哥,你别说,我认识她也算有不短的时日了,觉得她待你是真心的。”

“得了得了,别来和我说这些。这儿是青楼,‘讲金不讲心’,啊?别坏了规矩。”清欢却有点不耐烦起来,连忙岔开了话题,“刚才看那家伙的剑,估计是所谓的‘再传弟子’,不知是哪家挂了我名字的剑道馆里教出的三流货色吧?没奈何,近年徒弟收得实在有点多,好些人我连面都没见过。”

“唉,”殷夜来苦笑,“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还能当剑圣。”

“嘿,你以为我想当啊?我喜欢的是做生意,是大秤分金大碗喝酒——若不是当年师父哭着喊着非要我上,我才不干呢!”清欢躺在榻上,将樱桃一颗接着一颗扔到嘴里,然后噗地吐出核,去打架子上的鹦鹉。

他的准头极好,鹦鹉被打得左右跳,试图展翅飞起。然而爪子上拴了一根银链,任凭怎么跳跃,却是无法躲过一次次连续袭来的樱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