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轩辕圣现在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高兴了,织染到现在也没有放弃爱他,这对他来说,是一件最好的喜讯。

“仙人也解不了吗?”

老管家实在不忍心看着轩辕圣疼痛起来的模样,忍不住询问。

“无解,无解啊,这可是qíng毒,都说相思病没药医,这就是活脱脱得相思病。”

天下间谁能解得了相思病?没有人啊。

“这么说,他身上的蛊毒也活着?也就是说,他也没死了?”

“是啊,这蛊毒是一对的,只要对方一死,这只也不会活下去,只要那小子活着,身上的蛊毒也活着。只要你身体里的蛊毒活着,每次你思念他,他都会让你心口疼痛,这就说明,他还活着,活的还不错。”

织染还活着,这是天大的喜事,轩辕圣更加高兴了,他活着最好,最好了。

“要想不疼了,就去找回他。何必这么折磨你们自己呢,在难以解决的事qíng都大不过生死,就连生死你们都要相随了,何必还在乎什么误会啊。各自退一步不就好了吗?”

真是看不开事qíng,当局者迷吧,放着大好的时光不在一起恩爱,还要记恨那些无所谓的,难道真的要等到huáng泉路上再见面了,那一切都完了。

“对,对,您说得对,各自退一步,我和他也就不在这个样子了。只要寻回他,我和他必定好好生活。您说的,就连生死我们都要在一起,还在乎什么呢?苦苦揪着对方的错处有什么用,放着大好时光不恩爱,那真是虚度光yīn了。我和他已经分开太长的时间,生命禁不起蹉跎,往后的几十年,我们不能生活在仇恨里,还是忘记以前,这是我们最好的结局。”

轩辕圣一拍桌子,茅塞顿开,何必揪着以前不放?以前的事qíng无关对错,他们都是太jīng心算计,才会如此,那就做一次傻瓜吧,只要他在身边,那不就行了吗?

很早就知道,今生有织染,足矣。那就圆满一点吧,留在他的身边,一生相守。

各自退一步,让他们圆满。

鬼毒老人拿着金子,乐呵呵的走了。有些事qíng,是那些经历了很多事qíng的老人才会看得懂,这些小年轻,还是太稚嫩,难道真的要在他们七老八十了,才说,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负了一个爱我的人。那时候才最悲哀。

何不看开,何不看淡,何不放过对方也放过自己。人啊,还是善待自己吧,宽容一点,包容一些,才会得到更多意外之喜。

轩辕圣摸着心口,似乎他能摸到那个qíng蛊一样,这是织染留给他的记忆,这个小东西,不管到什么时候,他都能留一手,也幸好他留了一手,才会思念他如此。

一日不见兮,思之如狂,风飞偏偏兮,四海求凰。

他的那个骄傲的小东西离开了,他就算是走遍各地,也要找回他。

加大搜索范围,人力,三天之后,就得到织染现在的确是地址。

他进了糙原?怪不得在中原寻找遍了,还是没有他的踪迹。

天还没有亮,轩辕圣带人,骑上快马,就直奔北方。那个现在风景正是优美,糙壮羊肥,天高云淡,气候宜人的天上人间。

从他们分别,有多长时间了?轩辕圣没有算计过,只知道,每分开一天就像是一年一样漫长,想见到他的念头这些天来越来越重,越是接近北方,他心口就越疼。体内的蛊毒似乎也不耐烦了,只要他一想念起织染,疼痛就会加倍。

他想过无数个他们见面的场面,也许会有硕的巨剑横档,也许会有吴柳在他面前,紧紧护着织染,不让他靠近,也许会有很多人搁在他们之间,也许织染看见他回头也不会的离开。

他以为他会发费很多的心思,很多的守候,才能用真心打动织染,换回他。

他以为,织染伤得很重,他们再次见面,织染还会在病chuáng上下不来。

在他再次看到织染的时候,绝对没有想到,会是这么个场面。

那是一个糙原大集,有很多羊贩子牛贩子,很多的牛羊,他们争论这价钱,还有很多妙龄蒙古少女,在集市上挑选着胭脂水粉,花色布匹。

织染还是身穿一件鲜红的衣服,但那件衣服的红色不再像是鲜血染成的颜色,而变的有些喜气,只是没有老老实实的穿在身上,而是一边的衣襟别再腰间,他背后有一群马匹,笑的俊朗开心,大声吆喝着,身边是吴柳,还有一个身穿蒙古衣服的俊秀小伙,都含着笑容,看着织染吆喝着。

“来哦。来哦,我的马匹可是千里马,是野马王,错过就可惜了哦。”

轩辕圣站在不远处,看着织染很有jīng神,思念的人就在眼前,他反倒是有些举步不前,不敢再走几步,到他的面前,对他说他想他。

他还有什么资格,现在的织染,似乎活的更加开心,他们之间的伤痛,早就消失了吧,就连他这个人,织染也忘记了吧,他不敢上前,他不敢面对织染冷漠的眼睛,在看见织染现在这模样,他更是不敢靠近他了。

织染还是那个织染,他依旧神灵活现,他模样还是那么俊美,几个月的时间,没有给他留下什么痕迹,他那时候气息奄奄,现在看来倒是身体非常好。

只是,只是,那满头的白发为了什么?他的头发,为什么变成了雪白色?

这几个月的分离,他到底经历了什么,为何好好的头发,就全白了。他才二十几岁,为何会满头银丝?难道,织染因为他那一剑受伤太严重才会造成的吗?他的剑上没有淬毒,他的银发到底是怎么回事?

一定和他脱不了关系的,好好的一个织染,竟然被他bī到如此境地,他现在还有何脸面再见他一面。

他伤了织染的身体,他还把织染毁了,如果,他早一点看开,织染也不会深受重伤还远走他乡。

是他的错,织染,现在,一句对不起,能挽回我们之间的感qíng吗?

“就您这个小身板,能抓到野马王?笑掉大牙了啊。”

前边有人围住织染,摸着他身后的纯黑色马匹,不相信这是野马王。

“这话说得,我是抓不了,可我有帮手啊,您没看见我的仆人可背着巨剑吗?他可是武功高手,多难办的事qíng他都能做到。再说了,野马也有qíng动的时候不是?我找一个漂亮的母马,不就什么事qíng都解决了吗?”

“恩,恩,好办法啊,这匹马是不错,毛色纯良,但是一口价五百两银子,真的是有些贵啊。”

织染拍着胸脯,用力有些过猛,咳嗽出来。吴柳赶紧上前倒出一杯热茶,那个身穿蒙袍的小伙子上前给他拍着后背,帮他顺气。

“您不去打听一下,我的价钱是不是童叟无欺。咱们糙原汉子绝对实成,一分钱一分货。你要是觉得价钱高,您可以看看我其他的马啊。再说了,我有一大家子要养活,不赚钱,我们一家子喝西北风啊。”

“公子爷,我,我昨天也赚了不少钱。”

那个身穿蒙服的小伙子低低的开口。织染一巴掌把他推到一边。

“你那几个子儿,还是留着给你娶媳妇儿。小爷我想吃烤羊腿了,今天一定吃到。就靠着马卖钱,我们大吃一顿呢。”

“这么说,我这些天做的饭菜,小爷您不喜欢吃了?那好,从今天起,我不做饭了。”

吴柳收回茶杯,有些不高兴的样子。

“柳儿,我们要住最好的帐篷,睡最美的糙原美女,成为糙原上最大的马贩子,别在这捣乱啊。硕,都怪你,抓的马都不纯,你还说是你用了十天抓到的野马王,狗屁啊,遇上不识货的,他就是一头驴的价钱。”

野马嘶吼着,野驴?

“这是野马,不是野驴。驴和马都分不清,你还做什么生意啊。”

硕实在听不下去了,大吼一声,吓得那个要买马的人撒腿就跑。

织染晃着头,那顺滑的银白色头发也跟着晃动,轩辕圣的心也跟着晃动。

“我今天不吃到烤羊腿,我就烤了这匹马。”

“公子爷,我们要用这匹马卖钱啊。”

“那我就考虑卖人,先把清笛卖了吧,你年纪小,长的也俊,会买一个好价钱。”

清笛都快哭了,为什么会轮到卖他?他会赚钱的,他的缂丝很能卖钱,虽然慢工出细活。

“卖人吗?这倒要好好听听,这个人怎么卖啊。”

一个一身契丹打扮的人站在他们面前,指指清笛,清笛回头一看,吓得嗖的一声缩回吴柳的背后,这个人就像是小塔一样,整个人都在他的yīn影下了,帽子上的蓝宝石,倒是很漂亮。

“价钱公道的话,我会卖人。”

织染才不管是不是人贩子,他今天一定要吃到烤羊腿,那沾满了蜂蜜,烤的流油的,一口咬下去香喷喷的,再喝一口糙原的烈酒,那感觉,慡的让他忘乎所以。

“你穷到那个份上了吗?”

清笛抓着吴柳得衣襟,到最后,最善良的还是吴柳,公子爷早就原形毕露了,为了吃的就把生死跟随他的人都卖了,当初他到底是为什么迷上这位狠心得主儿。

“一辈子的真心呵护,视若掌上珍宝一样的疼爱,一辈子不让他受委屈,给他最好的生活和和你能站在一起的身份。我就把他卖给你。”

织染看着他帽子上的蓝宝石,还有他湛蓝的眼睛,有着硬朗的男人气概,这样的契丹人,一定不是凡物。

契丹人笑出来。

“价钱合理,但要买到他还需要他的真心不是?价钱就先定下来,货品,他日我再来取。”

那个契丹人看着藏在吴柳背后,怯生生露出半张脸,偷瞄他的清笛,对他展露一个意味深长的笑,扯下帽子上的蓝宝石,塞到织染的手里,这就是定钱了。

织染笑得暧昧,轩辕圣有些好笑,他的价钱还真是公道,如果,他也付这样的价钱,织染会不会留在他身边呢。

第六十一章怜取眼前人

第六十一章怜取眼前人

织染一回头,看见不远处的人,织染的笑容淡了,马上又恢复了就像是着糙原一样美丽的笑。

“这位老爷,您要买马吗?那过来拉拉手,商量一下价钱吧。”

蒙古人做买卖,一般都会在袖子里进行,双方伸出左手,在袖子里,用手指谈着价钱。

织染没有转身就走,还对他淡淡的笑着,这就像是勇气,轩辕圣走过去,他们可以在一起了吗?

织染的左手在袖子里,细长白皙的指尖,在红色的衣袖下,显得晶莹剔透。轩辕圣一把拉住,织染把袖子一盖,轩辕圣在袖子里,紧紧拉着他的手不放开。